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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领导带队检查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2020-01-28 16:12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连待待
摘要: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范建军带队检查疫情防控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和疫情防控期间物资储备充分、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记者 王正心) 1月27-28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范建军,局党委委员(副局级)汪晓敏带领食品流通处、市场合同处、宣传应急处、江干区局有关负责同志,赴联华外海店、华润mart店、机神农贸市场、药店等经营场所检查疫情防控工作。范建军一行详细了解超市、农贸市场蔬菜、粮油等食品以及口罩、消毒液等供应保障和价格情况,联华、华润、华东物美、永辉等大型超市集团总部、海王星辰等药店和杭州市农贸市场协会纷纷表示,将积极组织货源,共同做好疫情防控,保市场供应、保物价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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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范建军(中)带队检查疫情防控工作

范建军强调,农批市场、农贸市场、超市、便利店、小食杂店、小蔬菜店等各类食品销售场所(以下通称“经营者”)积极落实“五加强、五把关”防控要求,确保节日期间和疫情防控期间物资储备充分、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宣传教育和消毒杀菌等各方面工作落实到位。

1月24日至26日,杭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126人次,检查经营户7464户次,其中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331户次,检查旅游风景区41个次,检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1150个次,未发现活禽及野生动物交易。重点检查了春节及疫情防控期间市场食品、口罩、消毒液等供应保障、价格有没有上涨、疫情防控宣传等情况;食品流通企业消毒杀菌、疫情防控情况;批发企业(批发经营户)、农贸市场经营户、超市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溯源等方面的情况;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等,是否公示有关制度和抽检检测信息;畜禽产品是否取得相应检验检疫票据,是否符合杀白净膛上市要求;非洲猪瘟防控工作;以及进口食品索证索票等安全问题。

同时,该局要求各食品流通企业重点做好各方面工作。加强宣传,把好主体责任关。要求各经营者充分认识冠状病毒疫情的严峻性,把疫情防控工作摆在当前首要位置抓紧抓好。及时关注疫情动态,加强对场所内从业人员的宣传与教育,督促各方克服侥幸与麻痹思想,提高预防意识,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履行好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强管理,把好食品安全关。严禁经营场所内销售宰杀活禽,严禁销售野生动物,严禁在经营场所内饲养宠物和野生动物;加强食品进货把关,重点要做好鲜肉、禽肉等动物产品检验检疫证明和进货凭证索取工作,严禁销售来源不明的动物产品;严格执行食品加工、销售操作规范,特别是熟食卤味,应当将其烧熟煮透至中心温度70℃以上;各经营者要加强日常管理和每日自查,发现问题食品,要依法依规处置,确保食品安全。加强消毒,把好环境卫生关。加强对销售场所的自然或机械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并按要求做好空调系统的清洁与消毒工作,必要时进行空气、环境消毒;加强灭鼠、灭蟑等病媒生物防治工作,消除生物传播媒介;做好垃圾分类,垃圾桶要加盖,并及时清运,确保环境清洁、卫生。加强监测,把好人员管理关。落实从业人员每日晨检制度,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要立即让其停止上班,并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做好记录;督促从业人员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洗澡,规范戴帽、戴口罩、着工作服、按要求进行手部清洗消毒和佩戴手套后方能从事食品加工制作;必要时,配备体温检测仪器,对进入销售场所的从业人员、顾客进行体温扫描检查,防范有发热症状人员入场。加强报告,把好应对处置关。一旦涉本及本经营者的疫情,应当及时向卫生、市场监管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并按要求落实好紧急措施。

为减少人群聚集,防止交叉传染,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切实加强全市商品交易市场疫情防控工作,1月27日该局又发出关于《关于加强我市商品交易市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市所有商品交易市场内严禁活禽和野生动物交易,上市销售的杀白禽要严格落实“一证两标”制度。农贸市场、农批市场的市场举办方应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场内经营户和管理人员应每日进行体温晨检并佩戴口罩,体温异常者一律不得上岗。市场内每日应不少于早晚两次消杀。有条件的市场在入口处安排测温仪对进入市场的消费者测量体温,体温有异常的,应立即向当地卫健部门报告。各农贸市场、农批市场既要做好防疫工作,又要保障好日常供应。同时密切关注市场食用农产品供应,一旦有异常立即报告相关职能部门。各地农贸市场可根据当地政府的安排适当缩短营业时间。全市专业市场(含花鸟市场)节后开业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正月十六)。如有涉及防控商品销售的,由市场举办方提出申请,经属地市场监管局批准后可提早开业。开业期间,市场内的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参照《通知》中对农贸市场的要求执行。市场内从业人员出现疫情的,市场举办方应向当地卫健部门报告,并及时抄送市场监管部门,要配合做好密切接触人员的隔离和市场内消杀工作。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要督促辖区内的商品交易市场的市场举办方坚决落实《通知》要求,并对落实情况开展巡查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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