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月20日,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勇带领市、区两级市场监管人员对泸州主城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客运站、停车场等地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价格政策、价格行为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发放了告诫函120余份。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邓梦 记者程伯全) 为维护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秩序,优化节日消费环境,按照泸州市“春雷行动2020”“价格减负惠民执法行动”工作部署,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泸州市加强了重要时段价格监管检查。
1月20日,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勇带领市、区两级市场监管人员对泸州主城区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客运站、停车场等地的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的价格政策、价格行为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发放了告诫函120余份。
黄勇副要求,经营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履行社会责任,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保持节日期间肉食品、米面油、蔬菜水果等群众生活品价格基本稳定;不得采取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恶意囤积等手段哄抬价格,扰乱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不得有虚构原价、虚假打折等价格欺诈行为。各级市场监管人员要提高认识,增强工作责任心,积极围绕节日消费集中的民生领域,加大价格监管执法力度,切实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重要商品价格的基本稳定,保障群众生活。同时,对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采取曝光、记入黑名单等措施严肃处理,有力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从检查情况来看,春节前夕泸州市除猪肉价格、蔬菜价格有小幅上涨外,其余商品价格基本稳定。由于春节期间商家开展促销打折,大米、食用油等部分促销商品价格水平还出现了一定程度的下降,群众生活品货源充足,市场价格基本平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