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市场监管局对全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以学校和托幼机构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外托餐单位以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提供者为重点单位,尤其要以近3年发生过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事件的学校为重点,迅速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严格落实校(园)长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和分管校(园)长的管理责任,规范食堂的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行为。年底前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全覆盖。校园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率控制在全省学校(含幼儿园)食堂数量的万分之二以内。
对“3·15”晚会曝光的食品及其生产企业生产的“辣条”一经发现立即下架封存,登记造册。同时进一步开展“辣条”等“五毛食品”经营的执法检查,辽宁境内“辣条”等休闲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开展产品抽样检验,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责令下架、停止销售,并没收产品予以销毁,依法查处违法产品的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