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委、省政府正式下发《关于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严密体系、推进食品安全省建设及加强督查考核等内容作出新的明确要求,并首次出台省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
据了解,该省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抽检合格率连续5年保持在97%以上,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总体持续稳定向好,但食品安全零星事故时有发生,源头污染等深层次问题亟须治理,需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我省现有食品生产企业9400余家,持证食品经营者75万家,规模以上食品工业主营业务收入达1.3万亿元,居全国第二位,食品产业健康发展同样需要更优的监管保障。
《若干措施》按照中央要求,首次制定了《河南省省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明确了河南省委常委会委员和省政府分管市场监管工作、农业农村及其他食品安全相关行业或领域副省长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将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提到了更高级别。
围绕建立更严密的监管体系,省委、省政府要求严把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粮食收储、食品加工等质量关,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全过程监管体系。围绕食品安全省建设,明确要求,到今年年底,全省80%以上的县(市、区)要达到省级食品安全达标县(市、区)标准;到2022年,全省一半以上的省辖市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一半以上的县(市、区)要达到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
《若干措施》还首次就食品安全监督考核作出明确要求,要求建立食品安全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将跟踪督办、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奖惩和使用、调整的重要参考。同时提出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依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