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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自流井区查获一起经营未按规定检疫猪肉案

2020-01-10 21:06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程伯全
摘要:近日,自贡市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查获了一起经营未按规定检疫的猪肉案,没收该批问题猪肉并作无害化处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黄思禹 邓梦 记者程伯全) 自“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开展以来,自贡市自流井区市场监管局以“重拳出击治乱象,凝心聚力护民生”的主题为行动准则,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主动作为,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该局查获了一起经营未按规定检疫的猪肉案,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该局东街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在自流井区灯杆坝临时农贸市场肉市某摊位检查发现,该摊位杨某正在现场分解的一大块猪肉,视觉上呈不正常的红色且闻起来有异味。现场称重后,这块疑似有问题的猪肉重量近90斤,未加盖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及检疫标志,同时,摊主杨某也不能提供检验合格证及动物检疫合格的证明。执法人员当即对上述无检验检疫票据的猪肉进行了查封。

那么,这块猪肉来源何处,销售了多少,是否经过了检验检疫?摊主杨某称,一个不认识的贩子主动上门问需不需要猪肉,当时他发现贩子的肉没有检验检疫等票据和证明,但由于近期猪肉销量旺盛,杨某还是在贩子那里购进这块猪肉,还未销售即被执法人员检查到。目前,该局已根据《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相关条例对杨某做出了没收该批问题猪肉并作无害化处理、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食品安全关系千千万万普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我局也将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食品安全问题,积极回应,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用最有力的举措、最坚决的行动,为‘舌尖上的安全’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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