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程伯全 2019年3月13日晚22时许,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举报,称在陈某的烟酒店购买到的“国窖1573”白酒有问题,老板拒不退换。
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对该店进行检查,在该店货柜上发现1瓶“国窖1573”白酒和举报人带来退换有问题的白酒2瓶。经查看,上述3瓶“国窖1573” 白酒防伪标记模糊,涉嫌假冒。执法人员当即对3瓶白酒扣押,后经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打假工作人员鉴定,该三瓶“国窖1573”白酒均系假冒产品。
经进一步调查了解,上述白酒系陈某从市场低价回收的,并非通过正常批发渠道购进,陈某涉嫌销售假冒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陈某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阆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名烟名酒时,尽可能向经营者索取购买票据。如遇购买到假冒伪劣商品,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维权,以避免自身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