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达州市开江县市场监管局在“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期间,对一电子商务站售卖假冒茅台酒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艾琳 潘勇 陈瑷 记者程伯全)近日,达州市开江县市场监管局在“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期间,集中加大假冒伪劣产品监督检查力度。
该局执法人员在位于开江县任市镇某电子商务服务站检查时,发现其正面货柜摆放有2瓶标识生产厂家为“贵州赖仁酿酒有限公司”的“茅台镇赖仁茅台酒”,该产品外包装一侧印有与“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飞天”图案近似的飞天侍女图。
上述行为涉嫌违反《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目前,开江县市监局已对此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开江县市场监管局提示,在购买商品时,要认准鉴别真伪,谨防上当受骗。据了解,正规的茅台酒全瓶贴逗贵州茅台酒地注册商标,是用进口100克钢板纸印制的,500毫升容量酒瓶的商标纸规格为90毫米×125毫米,假逗茅台地的商标和背贴都是用普通纸张印刷的,商标规格为 100毫米×140毫米,背贴规格为133毫米×85毫米。除此之外,真的商标印刷精美,色彩准确,切边均匀,而假商标各种图案配色混乱,层次不清晰,颜色偏淡,规格不一致,所用字体也与真商标有明显区别,出厂日期字迹有红色的,也有其他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