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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专题学习《四川省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2020-01-08 14:35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程伯全
摘要:近日,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专题学习《四川省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郑永清 陈瑷 记者程伯全)《四川省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0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1月6日,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召开专题培训会,提前为2020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打下基础。

该局党组成员、安全总监侯明荣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区市县(园区)市场监管部门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负责人、教育部门安全与后勤负责人及部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6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科负责人就《办法》28条内容进行了解读,重点围绕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信息公示、禁止性行为、高风险食品、食堂新改扩建指导要求、法律责任等方面对《四川省中小学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深入解读,既普及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新要求,也给全体参会人员敲响了警钟。市教育和体育局安全与后勤科科长周文敏对参会教育部门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对学校食品安全摸排力度,着力解决学校超范围经营、未落实明厨亮灶、校园周边50米范围内违规设置小卖部等突出问题,同时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全力保障学校食品安全。

侯明荣就如何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办法》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学校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充分体现学校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二是加强宣传学习。监管人员要注重对《办法》的学习,原原本本学,逐条逐款学,真正做到学懂弄通,学以致用。同时,将《办法》传达到每一个学校,让校长、分管校领导、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清楚学校食品安全做什么,怎么做。三是抓好贯彻落实。针对《办法》每项规定,对照检查学校食堂,凡是检查出非寄宿制学校食堂有设置小卖部的,不得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严肃处理,将处理情况通报当地教育部门或学校主管部门,形成学校食品安全齐抓共管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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