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朱学进 记者李黎) 去年以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始终坚持“四个最严”,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遵循。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站在群众立场想问题、做决策,始终把回应人民群众关切放在第一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状况总体稳定向好。
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党组书记孙宁出席2019年南京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
聚焦专项整治 食品监管取得新成效
检管结合,提升食品抽检工作绩效。2019年,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局的指导下,食品抽检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抽检与监管相结合,坚持与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等专项行动同频共振。同时,在科学制定日常监督抽检计划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专项抽检的灵活性,聚焦重大节日、重要时段、重点区域的“三重”,热点问题、热点品种(网红)、热门商圈、热点舆情的“四热”,丰富抽检内容。截至10月底,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完成食品监督抽检57676批次,不合格733批次,总体合格率98.73%,千人抽检率为6.92批次/千人。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18269批次,千人抽检率为2.19批次/千人。完成抽检信息公开52658批次,信息公开率为91.3%。
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一方面,加强企业自律,开展自查自纠。去年年初,市局对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下发通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全面排查其是否存在非法添加药物、偷工减料或掺杂掺假,产品配方和工艺是否与批准或备案内容一致,是否非法标示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协同联动,开展专项检查。召开全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会议,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食品安全工作“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做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各区随后开展自查,以商场、超市、专卖店、药店、批发市场、网络平台及会销企业等为对象,累计检查3262户,发现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成。自2019年7月起,市局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市25家取得保健食品许可资质的生产企业进行风险隐患排查,此次排查以企业生产环境条件、进货查验结果、生产过程控制、标识和说明书等情况为重点。截至目前,已完成对在产的22家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风险排查工作,并针对每一家企业的具体情况出具《南京市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报告》,指导企业正确认识风险隐患,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此外,自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开展以来至2019年10月底,累计开展保健食品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非法添加)258批次,其中监督抽检137批次,全部合格;风险监控(非法添加)121批次,检出问题样品2批次。
南京市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和培训工作动员会议
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教育局与各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签订《南京市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二是积极组织自查自纠,2019年9月份完成对所有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员专题培训,各学校每天自查关键项目、每月一次全项目自查,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日常抽查、区级巡查检查制度,去年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已实现全覆盖;三是继续推进“明厨亮灶”建设,全市持证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率95%。按照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南京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全部进入“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平台,使用率99.52%。自去年9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开展以来,全市累计检查各类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4206户次,抽检635件,约谈食品安全负责人83人次,责令整改146户。
开展食盐专项检查。一方面,打造高素质执法队伍。自承接食盐监管职能以来,为尽快帮助各区熟悉食盐市场情况和监管要求,推动监管工作有力开展,市局举办了为期三天的食盐监管专题培训班,各区食盐安全监管人员参加了培训。另一方面,保持打击非食用盐流入食用盐市场的高压态势。去年9月1日至10月10日期间,开展“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全市食盐安全专项检查行动。近期,全市启动了对在宁开展跨省经营食盐批发企业底数的摸排工作,督促食盐批发企业全面落实食盐经营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南京食盐安全保障水平,切实保障全市人民食盐安全。累积出动执法人员4684人次,执法车辆1479台次,检查各类网点11221个,其中农贸菜场516个、食盐零售网点5163个、餐饮场所(含单位食堂)4950个、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541家。查获案件93起,没收盐产品数量10626公斤。发现隐患33处、问题3个,已全部整改完毕。目前,全市食盐市场整体情况良好,未发现工业盐、工业副产品、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等非食用盐流入食用盐市场的情况。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市农业农村局成立专门工作组,牵头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织实施蔬菜农药残留及农药专项整治行动、禽蛋兽药残留及兽药专项整治行动、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生猪屠宰专项整治行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整改提升行动等五项行动,开展蔬菜、禽蛋、水产品、生猪四类农产品和农药、兽药两类农业投入品整治工作。在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中,组织农药安全生产大检查,抽查农药经营企业220余家,蔬菜园艺产品110个,检查兽药各环节650场(户)次。5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均配备质检员,开展品质检验和“瘦肉精”自检,设立实验室,开展非洲猪瘟自检;抽查水产品养殖户15家,查处问题渔药2起,其它一般性问题47起(次);完成各级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40批次;建设水产养殖业主示范户130个;开展绿色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监督抽查,共抽查“二品一标” 样品90个。
开展小作坊专项整治。为进一步规范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行为,打击“黑作坊”,南京市局多措并举、多管齐下,进一步推进食品小作坊提档升级专项行动。在深入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无证小作坊进行分类指导,疏堵结合,规范食品小作坊加工行为。对符合条件的小作坊,引导业主主动登记;对不符合条件但有意愿改造的进行帮扶;对不符合条件且无改造意愿的开展联合执法予以取缔。同时,打造食品小作坊示范点及小作坊工作站。加强指导,帮扶业主高标准提高生产加工条件和管理水平,打造一批食品小作坊示范点;在小作坊聚集的街镇建设食品小作坊工作站,弥补基层监管力量的不足,强化分局和街道对小作坊的监管,探索实现食品小作坊长效监管和属地监管责任机制。
聚焦“四个最严”
强化食品安全全程监管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南京市自去年1月21日起启动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此次行动贯穿全年,分“重点排查、全面排查、自查、市局督查、迎接省局督查、整改落实、总结”7个阶段,在食品安全领域重点围绕8个方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开展食品生产环节专项检查。一是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合规性问题专项检查。对全市39家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风险隐患排查,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34人次,发现风险隐患数195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专项抽检所有批次均合格。同时,为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利用市局“微培训”平台开展添加剂企业食安员专题培训和考核。二是开展乳制品生产原料把关问题专项检查。召开乳制品生产企业会议,现场解读专项检查工作要求,要求企业进行全面自查。建立追溯体系,目前,全市5家企业建立电子追溯体系达到100%,具备自主研发能力达到100%,原辅料管控率达到100%,乳制品自检自控率达到100%,实施 HACCP体系达到100%,实现了“5个100%”的目标。三是开展生产环节猪肉等动物产品质量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各区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环节猪肉原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环节非洲猪瘟防控监管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精神,加强对猪肉制品生产企业监管,要求企业购入生鲜猪肉原料必须查验“两证一报告”,督促企业切实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各区局与企业签订《猪肉制品生产企业告知承诺书》70余份。推进肉制品生产企业电子追溯体系建设,覆盖率达到60%。
开展食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一是开展猪肉产品专项检查,市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流通环节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性工作文件,指导督促区局开展行动。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各区局按照本级政府的部署,结合本职工作,切实履行猪肉等生猪产品进入市场和生产加工后的监管职责,要求各区局每日向市局上报猪肉防疫检查情况,防止出现监管空白。二是开展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加强市场排查和处置,派员参加“动防指”牵头的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检查。自去年至今,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2580人次,对生猪产品经营主体和农贸市场摊位进行了排查90970户次。2019年9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开展以来,共检查肉类经营主体112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1783人次,责令整改问题3起。全市7家批发市场、358家农贸市场实现快检室全覆盖,可对肉类产品进行快检,2019年已快检肉类产品20.3万批次,一经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开展餐饮环节专项检查。全市部署开展了春季校园及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累计检查各类学校食堂1919家,为学校供餐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12家,培训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1300余人次。持续开展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栖霞区和玄武区10余家单位进行专项督查,及时上报15项检查情况和整改建议。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9142人次,检查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5225户次,抽检食品683件,约谈学校食品安全负责人109人次,责令改正171户,立案查处7起,罚没金额10万元。
聚焦创新理念
探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新机制
一方面,开展全市重点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将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将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实现源头治理、事前预防。该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自去年9月起展开为期4个月的风险隐患排查。此次排查以乳制品、食品添加剂、肉制品、蜂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以及近两年监督抽检不合格的企业为对象,合计267家。此次排查重点,一是对企业的规模产值、管理能力、人员素质等基本情况进行调研。二是对企业风险隐患进行排查,形成风险隐患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三是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运用“食安员抽考APP”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四是对排查过程中发现的典型问题进行摄影摄像,制成典型案列,用于后期教育培训。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排查组负责对企业整改情况进行实地回访,形成整改回访报告,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实现闭环管理。以服务监管为目标,定结果分析应用。对每家被排查企业的调研表、风险隐患排查表、风险隐患清单和整改措施清单、整改回访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分析,形成《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报告》,建立“一企一档”。截至目前,排查工作已全部完成。
另一方面,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电子追溯体系。遵循“企业第一责任主体、政府监督指导、消费者社会共治”的宗旨,由市局制定全盘建设计划,区局强化属地管理职责,企业现场签订承诺书,三方聚力,共同推动实现食品生产过程动态智慧跟踪监管。同时,采用上门帮扶、政策奖励、二维码溯源等形式,让市民溯源简单化,提高市民参与度。2019年,全市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根据动态企业底数保持原有100%的覆盖率,实现食用植物油生产企业70%覆盖,肉制品、蜂制品、分装食品生产企业60%覆盖。13家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完成电子追溯标识推广应用工作。
执法稽查局捣毁“黑窝点”
聚焦打击犯罪
紧盯风险源头保持高压态势
一是狠抓执法办案,不断加大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食品违法犯罪行为,全市执法站线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在2019年7月至10月全市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期间共结案229件,涉案货值20.32万元,罚没款306.05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1件。同时,协助公安机关出具定性说明115份,涉及产品257个。坚决打击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和生产经营“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假酒等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截至去年10月底,全市食品类案件累计立案947件,移交其他部门案件线索40件,罚没款共计1200余万元。
二是畅通投诉举报机制,做好案件协查工作。接投诉举报承办任务后,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类和规范处置,对查实的违法行为一律严厉查处,及时回复投诉举报人,并按规定对举报投诉内容属实而被立案查处的给予奖励,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在接到外地监管部门发来的案件协查函和移送函后,立即组织安排核查处置,及时函复办理结果。截至目前,共办理外地协查40件,根据办案需要向外地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协查函96件。
三是部门协同,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为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监管,市局联合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在相关区局配合下对天印山、点将台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众彩批发市场的豆芽制品进行了突击执法检查。通过联合执法,有力震慑了违法分子,保障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稳中向好。同时,多次开展对假冒伪劣食品的统一销毁行动,在2019年江苏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暨食品安全进校园主题活动期间,联合公安机关对罚没的假酒、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肉类、非法添加的保健品、假冒商标的调味品等26个品种,共计35吨涉案物品进行了集中销毁处置,销毁行动展示了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和执法为民的坚强决心,有力震慑了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聚焦社会共治
营造人人参与共享良好氛围
一是线上线下结合,拓宽宣传广度。线上注重发挥新媒体优势,通过微博、微信、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持续宣传监管工作,多层次、多角度宣传食品安全及监管成果,受到社会群众一致好评。线下充分利用户外广告大屏、社区宣传栏等渠道张贴宣传海报,积极走进企业、校园、社区等,推动日常监管与公益宣传双轮驱动、双向发力。
二是提升针对性,推进宣传深度。针对人民群众关注度高、问题易发的品种、业态,开展保健食品“五进”专项科普宣传。截至去年11月中旬,全市累计开展现场科普活动1000余场次,展出宣传展板600余块,发放宣传材料50000余份,发布科普宣传报道110余篇,共进社区和乡村390个,进校园290余个,进商超500余家,进网络平台(网站、电商平台、APP等)32次,直接参与人数(受众)达33000余人。
三是注重创新,加强宣传厚度。玄武区推出“透明实验室”项目。围绕网络热点话题、舆论关注焦点、监管工作重点,将食品检测过程及实验室向市民群众进行全面透明展现,旨在破解谣言、引导消费、提示风险、规范行业,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探索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新路径。该项目联合驻宁新闻媒体定期推出主题活动,已推出“草莓真相”“食品塑料袋风险”“网络生鲜鲜不鲜”“餐具安全”等系列活动。
深入开展食品专项抽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