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悉,按国家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正式取消;在2020年6月30日24时前,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未安装ETC或未通过预约,在经过出口收费站查验室时,符合条件也可免收车辆通行费。
12月30日,记者从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正式取消,全网系统从既有收费模式切换为分段计(收)费模式。所有ETC车道、门架系统、客服系统并网运行,已安装ETC车载装置的货车可以通过ETC车道驶入高速公路,14类车辆免通行费,6类车辆减免通行费。目前,新旧收费系统并网运行,等待2020年1月1日正式系统切换。截至12月21日,我省ETC用户总量达1212.99万,在籍车辆ETC安装率突破80%,已完成交通运输部下达发行目标任务。
据了解,新政策对鲜活农产品目录及“整车合法装载”认定标准没有变化,新政策实施后对符合政策规定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将通过安装使用ETC车载装置、提前预约通行的方式,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并继续享受车辆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考虑到运输企业和货车车主对预约通行需逐步适应,设置了预约通行过渡期,在2020年6月30日24时前,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未安装ETC,或安装ETC但未通过互联网预约,也未在入口收费站指定车道完成通行登记的,经出口收费站查验,符合条件也可免收车辆通行费。过渡期结束后,车辆通过安装ETC并预约通行,即可享受通行费优惠政策。
联合收割机(插秧机)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没有变化,预约流程及过渡期与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相同。(李躬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