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四川省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春雷行动2020”中,查获了一起未经检疫检验销售肉品案,对违规调运的猪肉实施劝返处理;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为,做出没收和罚款处理。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陈耀 张棋 记者程伯全) 四川省大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春雷行动2020”中,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查获一起未经检疫检验销售肉品案。
据介绍,该局执法人员在食品安全执法中挡获一辆厢式货车,车厢有“猪-胴体”肉40头,货主罗某现场提供了《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以及该批猪肉屠宰企业出具的《屠宰企业非洲猪瘟检测报告》。车内混杂1头未加盖动物检疫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的猪肉。
经查,该批猪肉《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目的地为四川省邻水县,罗某调运该批猪肉前未按照四川省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相关调运要求进行申报和备案,属于违规调运。混杂1头未加盖动物检疫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的猪肉,属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
该局按四川省非洲猪瘟防控应急指挥部规定,对违规调运的猪肉实施劝返处理;对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行为,决定没收并处罚款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