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陕西省卫生健康委获悉,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增强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可持续性,该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19年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省级补助资金2.59亿元。这些资金将专项用于对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药品零差率后收入减少合理部分的补偿,为陕西在2019年更好地推动医改重点项目早启动、早见效提供资金保障。
据介绍,自2011年起,陕西省全面启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稳步推进,配套政策不断完善。尤其是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实施以来,群众看病贵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缓解。本次补助资金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经费补偿的意见》进行发放,以2011年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为基数,省、市、县(区)三级按照比例共担的原则进行经费补偿。该省要求省级补助资金下达后,各市、县(区)落实配套资金并及时拨付,同时合理确定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绩效目标,加强绩效监控,做到专款专用,不断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