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韦梦娟 记者程家武)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老百姓的一日三餐和身体健康,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近年来,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断强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管,部署开展规范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创建活动,从源头上狠抓食用农产品质量关,全力为百姓打造设施齐全、干净卫生、经营规范、质量安全的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
据了解,黄山市共有20个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其中屯溪区7个,黄山区4个,徽州区、歙县、休宁县各2个,高新区、黟县、祁门县各1个,均为以果蔬、猪肉、家禽、水产品、土特产(主要是干货和茶叶)销售为主的农贸市场。各市场规模较小,基础设施较简单。
在认真调研基础上,针对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文化水平较低、食品安全意识较淡薄,场内食品安全制度不健全、分行划市不规范、卫生环境脏乱差等实际情况,黄山市市场监管局量化规范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提出了“十个一”的规范标准,全面助力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规范化。
一是建立一份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如实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
二是建立一份入场销售者档案,如实记录销售者名称或者姓名、社会信用代码或者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住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主要品种、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
三是建立一份市场管理档案,如实记录日常检查管理结果、食品安全事故报告、食品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四是签订一份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市场开办者与入场销售者签订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五是制定一套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市场开办者、销售者履行义务,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
六是配备一名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明确入场销售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七是建立一个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以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建设为契机,按照食品安全民生工程有步骤、有计划地在市场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室,对入场食用农产品进行快速检测;
八是悬挂一块食品安全信息电子显示屏,悬挂一块可以满足公布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用农产品抽样检验结果以及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处理结果、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的电子显示屏;
九是组织一轮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集中组织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学习《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食品安全意识;
十是查处一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销售未经检疫检验的生猪产品等消费者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查处,起到震慑的作用,营造安全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