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吴志军)吉林省延边州市场监管局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强化宣传引导,扎实推进“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企业主体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显著提升,231家单位获评 “放心消费示范店(企业)”,命名州级“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8个,为消费升级营造了良好的消费环境。
强化领导,稳步推进创建工作。延边州市场监管局制定了《全州市场监管系统“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方案》,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放心消费示范店(企业)”和“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的遴选和培育。该局相关负责人带领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多次深入县(市)调研,广泛听取创建企业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引导动员更多的企业加入到创建活动中来。
强化宣传,打造放心消费环境。该局通过在电视媒体、LED显示屏播放宣传短片,在商场、广场等人流密集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制作悬挂大型户外宣传标语,走访、约谈企业负责人,建立创建放心消费环境微信群等方式,大力宣传“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活动,全方位多层面开展创建宣传活动。截至目前,累计播放宣传短片1454次,张贴宣传海报、宣传画1000余张,悬挂宣传标语40幅、大型宣传标语2条,扩大了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认知度,充分调动了企业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使创建活动从市区向乡镇延伸,从商超、餐饮、百货向旅游、通讯器材、家电等各个行业拓展覆盖。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广大市场主体法律意识、诚信意识、责任意识显著增强。
创建工作严实深细全面推进,延边州创建“放心消费环境”取得丰硕成果。2019年,全州命名县级“放心消费示范店(企业)” 204家, 州级“放心消费示范店(企业)”22家,“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8个,5家单位荣获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店(企业)”称号。“放心消费示范店(企业)”公开承诺,实行首问负责制度、赔偿先付制度和“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持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