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今年以来持续关注社会热点难点,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执法行动,查办了一批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维护了辖区营商环境和消费者权益。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永恒 记者黄官国)今年以来,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关注社会热点难点,以保民生、保安全为主线,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执法行动,查办了一批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
宾馆经营过期食品案。今年3月,执法人员在对某宾馆餐厅厨房的日常检查中发现存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经查,自助早餐所使用的吐司面包、果汁等5种食品原料已过保质期,当事人还未按规定保存进货查验记录和进货凭证。遂作出警告、没收涉案过期食品、罚款人民币70000 元处罚。
火锅店向超范围经营的供应商采购食品案。今年7月,执法人员在对某火锅店监督检查时发现并经查,厨房内待售散装油条的供货商不具备相应食品经营项目资质,不可销售散装食品。遂没收当事人待售的散装油条并对其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教育机构无证开设食堂案。今年5月,接群众举报并经检查,当事人作为教育机构,在尚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擅自对其晚托班师生提供晚餐服务。遂对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人民币20000元处罚。
销售假酒案。今年8月,接“五粮液”商标权利人举报称,当事人林某某涉嫌销售假冒“五粮液”白酒。经查,当事人从上门推销者手中购入假冒“五粮液”白酒20瓶并对外出售。遂作出没收侵权白酒、罚款人民币54510元处罚。
该局还对违反控烟管理规定、教育机构霸王条款拒退培训课程费、不按规定维保电梯等案件分别作出处罚。维护了营商环境和消费者权益。
长宁区市场监管局将再接再厉,加强监管,维护良好营商环境,确保食品等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