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定荣 3月15日上午,福建省、福州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现场,福州海关发布了2018年辖区进口商品查验情况。福州海关2018年共检验检疫入境货物3.96万批,货值202.16亿美元(人民币1390多亿),检出不合格进口货物1000批,货值45.44亿美元(人民币313.6亿),批次不合格率2.52%,货值不合格率22.48%。对涉及环保、卫生、安全等因素不合格的,一律依法退回或销毁,对因数重量、标签、包装等因素不合格的,责令整改,不能整改的不予进境,有效防范了境外不合格商品流入。
从检验检疫情况看,进口商品不合格检出率总体上呈下降态势。其中,进口农产品批次不合格率3.09%,同比下降2.99%;进口工业品批次不合格率3.92%,同比下降20.71%。与消费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进口商品,如食品、化妆品批次不合格率0.72%,同比下降12.02%;机动车批次不合格率19.97%,同比下降141.84%;医疗器械批次不合格率1.42%,同比下降9.66%;电梯等特种设备批次不合格率1.01%,同比下降22.90%。消费类电子产品批次不合格0.86%率,同比略增0.2个百分点。
下一步,福州海关将继续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督促进口企业守法经营,担负起进口商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维护好境内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保障大家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