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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开区食药监局通报7批次不合格食品

2019-12-06 16:47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网 编辑:李小龙
摘要:近期,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227批次,其中合格220批次,合格率为96.9%。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宁建鹏)12月6日,中国食品安全网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期,该局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227批次。其中合格220批次,不合格7批次,合格率为96.9%,问题发现率为3.1%。

据了解,此次抽检结果通告已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上公示。这7批次不合格产品情况具体如下:

河南帅太整体定制家居有限公司食堂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0651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润仟祥黄焖鸡米饭一批次鸡腿肉(生),五氯酚酸钠检出值为92μ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牛记五谷渔粉店一批次复用餐具长盘,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惠香苑烩面馆一批次复用餐具小碗不合格,检出大肠菌群,标准规定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中标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双汇食品有限公司食堂的1批次鸡蛋,氟苯尼考检出值为0.54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农贸中心小连豆制品店的1批次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检出值为0.0605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大街东盛农贸中心27-28号的1批次韭菜,腐霉利检出值为0.72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泰庆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据悉,郑州经开区食药监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已要求明湖、京航、祥云、九龙、前程等食药所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郑州经开区食药监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小常识:

大肠杆菌: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志贺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污染的可能性较大。大肠菌群作为餐具卫生程度的重要指标之一。人们使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餐具就餐时,可能引起人体的肠胃疾病。餐具中大肠菌群超标可能是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或在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有灭菌工艺的产品灭菌不彻底、餐饮店清洗不彻底,或者存放环境不洁净,或者sop规程不严谨,导致餐具中大肠菌群超标。

4- 氯苯氧乙酸钠:4- 氯苯氧乙酸钠,又称防落素,是一种内吸、广谱、高效、多功能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并能调节植物株内激素的平衡。4- 氯苯氧乙酸钠为白色针状或棱状结晶,略有酚味,易溶于水,性质稳定,长期存放不变质,对人体有积累毒性。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 6- 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禁止使用 4- 氯苯氧乙酸钠。

五氯酚酸钠:五氯酚酸钠又名五氯酚钠,易溶于水、醇、丙酮,不溶于苯,有臭味。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常被用作除草剂或者杀菌剂。养殖户还曾经把它当做杀螺剂,将五氯酚钠固体加入水中,用于消灭池塘、稻田内寄生血吸虫的宿主钉螺等。由于五氯酚酸钠易溶于水,使它极易扩散,容易造成水、土壤污染,再通过食物链作用,进入动植物体内,残留于食品中,进而对人畜造成毒害。由于五氯酚酸钠易溶于水,使它极易扩散,容易造成水、土壤污染,再通过食物链作用,进入动植物体内,残留于食品中,进而对人畜造成毒害。

氟苯尼考: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氟苯尼考可用于牛、羊 、猪、家禽、鱼等食用禽畜动物、水产及其他动物,但在产蛋鸡中禁用(鸡蛋中不得检出)。

腐霉利: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导致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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