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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称深圳市麦轩食品公司的老婆饼检出“四项指标”不过关

2019-12-06 15:27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编辑:张慧
摘要: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2月4日发布的2019年第46期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称,本次抽检9类食品836批次中,17批次不合格,其中,标称深圳市麦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婆饼(椰蓉馅)检出四项指标质量不合格。

  

2019年12月4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6期)显示,本次该局组织抽检肉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糖、蛋制品、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等9类食品836批次样品中,17批次不合格,检出微生物、有机污染物、食品添加剂及其他指标等问题。

其中,标称深圳市麦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婆饼(椰蓉馅)检出质量不合格,主要问题是菌落总数、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初始菌落数较高,或者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包装容器、器皿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见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中钠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为弥补产品生产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也可能是生产厂商对国家标准不了解或了解不够透彻,超范围使用防腐剂所致。

主要不合格问题详情:

微生物污染问题

新丰县海外街商店销售的标称江门市新会区尚成坊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陈皮花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憨巴巴食品(深圳)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深圳市麦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婆饼(椰蓉馅),菌落总数、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广晟百货商场销售的标称佛山市穗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常平福佳食品厂生产的长崎蛋糕(芝士味)和长崎蛋糕(抹茶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有机污染物问题

东莞市厚街诚源熟香副食店销售的标称广东康拜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墨鱼丝(炭烤),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东莞万豪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亿心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辣味鱼皮和烧烤味鱼皮,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东莞市典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维巧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碳烤鱿鱼丝,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食品添加剂问题

佛山市好万家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红虾,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广东省质量监督食品检验站)。

湛江市坡头区官渡保兴商店销售的标称湛江市麻章区康城糕点店生产的金砖面包、椰蓉酥面包和慕尔滋面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其他指标问题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好美家百货超市商场销售的标称通化吉利特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冰冻山葡萄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英红服务区西区销售的标称连州市柏木山天然食品厂生产的黄精酒(配制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广州市海珠区龚章良百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东盈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香青豌豆,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华润万家生活超市(广州)有限公司新塘广场分店销售的标称深圳市太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优级黄冰糖,色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国家糖业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省制糖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复检机构为国家加工食品质量检验中心(广东)。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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