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召开推进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就“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进行了通报。
“证照分离”改革的核心内容,就是通过全面清理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进四扇门”的改革方式,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尽可能减少审批发证,有效区分“证”“照”功能,突出“照后减证”,从而有效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
截至目前,全省已办理“证照分离”改革事项企业登记业务47450件,其中,直接取消审批443件、审批改为备案1989件、实行告知承诺12113件、优化审批服务32905件,共惠及企业42194户,“证照分离”改革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奠定了坚实基础。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的通知》,从12月1日起,在全国自贸试验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对中央层面设定的全部523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
云南省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改革事项共325项,其中涉及市场监管部门12项,分别为: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2项、优化审批服务9项。逐项细化制定了具体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对改革内容、法律依据、许可条件、材料要求、程序环节、监管措施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同时对其中5个改革事项采取了更大力度的改革举措。
针对自贸试验区区域内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采取了一系列更加便捷的登记注册服务措施。云南自贸试验区设立以来,三个片区新登记成立企业数量都有不同程度的增加。昆明片区9月—11月新登记成立企业1672户,注册资本总额159.8亿元,其中外资企业7户,注册资本8105万美元,新登记个体工商户3382户。
下一步,对于涉及市场监管部门的12个涉企经营许可改革事项,全省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进四扇门”的改革方式,逐项对照具体改革举措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做好管理方式转变衔接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不再实施审批管理,已受理的企业申请依法终止审批程序,并及时纳入“多证合一”改革;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已受理的企业申请允许企业自愿选择审批方式;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已受理的企业申请按调整后的办事规则和材料规范进行审批。(郭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