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9年12月3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51期)》。其中1批次水产制品监督抽检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不合格。
2019年12月3日,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51期)》。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1批次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沈阳市佳梦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牡丹江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烤鱼片(生产日期或批号2019-7-25),N-二甲基亚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N-二甲基亚硝胺是N-亚硝胺类化合物的一种,食品中天然存在的N-亚硝胺类化合物含量极微,但其前体物质亚硝酸盐和胺类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在适宜的条件下可以形成N-亚硝胺类化合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中规定,水产制品中N-二甲基亚硝胺的最大限量不高于4.0μg/kg。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可能由于产品原料腐败所致,反映该食品卫生状况不达标。过量摄入含有N-亚硝基化合物的食物,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黑龙江省市场监管局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