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 中国食品安全网

站内搜 索

食安监管

浙江
下拉

环市强化海捕虾虾粉抽检

2019-12-02 23:49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编辑:新闻中心
摘要: 日前,玉环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联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到坎门水产批发市场码头,对正在装卸的海捕虾进行采样抽检。此次采样是针对这个群体进行重点的检测,主要是检测拖虾渔船使用虾粉是否超标。

  

本报讯 (倪建军) 日前,玉环市港航口岸和渔业管理局联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到坎门水产批发市场码头,对正在装卸的海捕虾进行采样抽检。此次采样是针对这个群体进行重点的检测,主要是检测拖虾渔船使用虾粉是否超标。

20191202234957589001.jpg


有关部门介绍,虾粉是一种保鲜剂,学名叫焦亚硫酸钠,过量使用有害消费者健康,允许使用的上限是每公斤鲜虾虾粉含量在100毫克。虾粉含量在100~200毫克之间的,当地海洋与渔业执法大队将依法出具整改通知书;超过200毫克的,将对渔船业主进行处罚,促使拖虾渔船规范使用虾粉,从而保障广大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有关专家建议:海捕虾如果不使用虾粉,虾容易黑头变质。当地海洋与渔业部门专家介绍了一种简便易行的喷洒法,即在大桶中用清洁海水配制5℅的虾粉溶液,就是每100公斤海水中加入5公斤虾粉,然后搅拌均匀,用洒水壶盛取配好的虾粉溶液,往塑料箱中的鲜虾喷洒,用量每10公斤鲜虾喷洒0.5公斤虾粉溶液即可。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主办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16号楼     邮编:100070
订报热线:010-68289071   新闻线索E-mail:newscfsn@163.com   采编热线:010-53385236   广告热线:010-63703066转8066   通联热线:010-63703078
中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京ICP备10219194号-3    %E5%A4%87%E6%A1%88%E5%9B%BE%E6%A0%87.png京公网安备 11010602103877号
中国食品安全报社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2 by www.cfsn.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