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网站2019年12月2日发布的通告(2019年第49期),其中,酒类不合格1批次。标称吉林珈裕红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冰山葡萄酒(750ml/瓶、酒精度:11.5%vol、珈裕红商标),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据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网站2019年12月2日发布的通告(2019年第49期),该局近期组织专项抽检,共8类食品1419批次样品,合格样品1411批次(含49批次保健食品),不合格样品8批次。
其中,酒类不合格1批次。标称吉林珈裕红葡萄酒有限公司生产的冰山葡萄酒(750ml/瓶、酒精度:11.5%vol、珈裕红商标),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吉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葡萄酒是通过发酵得来的酒类饮品,其酒精主要是由葡萄中的糖分通过酵母发酵转化而来的,酒精含量是影响葡萄酒稳定性的很重要的一个因素。《山葡萄酒》(GB/T 27586-2011)中规定酒精度标签标示值与实测值不得超过±1%vol,否则为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各地市场(食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