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期,厦门市翔安区新店市场监管所联合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随机抽查辖区内餐饮店的餐具,查出一家餐饮店筷子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新店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餐饮店立案查处。
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吴丽丽 林进乾 记者陈家华) 近期,厦门市翔安区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联合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对随机抽查辖区内餐饮店的餐具,查出一家餐饮店的筷子不符合要求。经抽样检验,该店的筷子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项目不符合依据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新店所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餐饮店立案查处。
图为执法人员检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