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青倩 邓梦 记者程伯全) 年关将至,各种腌腊制品、肉及肉制品的销售量增加。为确保腌腊制品质量安全,保障新春佳节食品安全,维护蓬安县地域性传统风味食品声誉,四川省蓬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所近期对辖区内肉制品生产企业及腌腊制品小作坊、经营店等进行了专项检查。
执法人员重点对肉制品、腌腊制品生产加工的单位的原辅料购进、原料库、腌制、生产、内包装、灭菌、出厂检验等情况进行了逐一检查,检查内容涉及从事腌腊制品加工的小作坊是否登记备案,从事销售或使用的经营者是否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生产经营者是否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特别是是否留存畜禽产品的检验检疫票据;生产加工单位是否建立了进销货台账,如实记录原料购进、腌腊制品的产、存、销等信息;生产加工环节是否使用工业盐、工业烧碱、工业双氧水、非食用色素等非食用物质,是否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用色素、亚硝酸盐、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的行为;进入商场、超市或副食店销售的腌腊制品是否取得生产许可,有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预包装的腌腊制品包装标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同时,要求生产企业每批次产品必须经出厂检验合格方可上市销售,生产加工小作坊所熏制的产品每年至少一次送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
记者了解到,此专项活动中共检查从事腌腊制品生产经营单位10家次,检查中未发现使用病死、毒死、死因不明及未经检疫的问题原料生产加工熏肉制品的情况,但存在进货查验记录不完善、生产销售记录不全、生产环境有待改进等问题。针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整改,并要求2家企业切实增强安全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社会责任担当意识,加强质量管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把食品安全生产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