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宏伟) 11月20日,由国家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工作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办的内蒙古自治区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违法食品公开销毁现场会”在呼和浩特市召开。会上发布了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查办的案情复杂、涉案金额较高、社会影响恶劣、具有警示作用的“十大典型案例”。
“十大典型案例”是:内蒙古蒙古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磁灸家居用品店虚假宣传案,土默特左旗二猴农资经销部等7户经营者销售不合格化肥案,包头市朱某某销售含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西布曲明)成分食品案,王佳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污染食品行为案,锡林郭勒盟孙某某等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通辽市张某某、苏某某非法经营案,佟佳鑫涉嫌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制作小米粥案,王占东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肉制品案。
据悉,今年9月,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厅、农业农村厅、教育厅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启动了为期三个月的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整治的内容主要围绕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展开。
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副局长黄通江介绍,根据联合整治行动要求,要集中查办、曝光一批违法典型案件,形成高压态势,切实保障全区食品生产消费安全。此次向社会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社会关注度高,具有代表性,可以进一步增强群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和获得感,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他表示,要号召和动员生产经营企业和公众共同关注食品安全,共同营造放心、安全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