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黄智微)环境差、卫生不达标、无经营资质......市场上各种黑作坊的存在对公民的健康和相关行业的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安全威胁。近日,记者从资阳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在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中,安岳一家冷冻食品店因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从事速冻食品生产及销售标识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行为,被查封生产作坊及冻库,并罚款14.75万元。
生产作坊
10月16日,安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位于安岳县岳阳镇建设街的某冷冻食品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店后方设有一生产作坊,内有六个工人正在进行速冻袋装肉串生产(经营场所面积320平方米,其中冻库面积78平方米),而当事人余某不能提供从事食品生产加工的相关资质。经清点涉案冷冻制品共60余袋,半成品及各种原料、各种辅助材料共500余公斤,执法人员当即对储存冷冻制品的冻库和生产作坊进行了查封。
从执法人员拍摄的现场画面中可以看到,一进入该生产作坊内,映入眼帘的就是四处堆放着的半成品肉类食品。在作坊内根本就没有发现任何规范的加工器具,整个操作车间设施简陋、环境十分恶劣。
半成品肉类
余某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属于无证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安岳县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调查。然后,执法人员对安岳县和乐至县的餐饮店、冷冻食品经营部进行外围调查,查扣余某非法生产的速冻食品,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10月22日,安岳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和安岳县公安局食安大队工作人员在依法解除10月16日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基础上,对当事人被查封78平方米冻库内的涉案物品再次进行了逐一清点,涉案物品有骨肉相连、半成品雪花肉排、冻去骨牛肉等10余种冷冻食品。经统计,当事人余某所生产、销售的成品、未销售的半成品及剩余的原料、辅助材料货值金额为14551.5元。
10月28日、10月30日执法人员先后两次对当事人余某进行了询问调查,10月30日分别对当事人所聘请的工人汪某、罗某进行了调查。经调查认定,当事人余某在未向市场监管局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于2019年9月5日开始正式从事速冻食品生产,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安岳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余某作出没收其无证生产速冻食品、半成品、原料及工具、设备,并处以14.7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