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午,太原市杏花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创城工作巡查中,发现一起涉嫌销售假冒汾酒案。
在某酒类专营店内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在售的红盖汾、黄盖汾、二十年汾酒等多个品牌的汾酒数十箱,其外包装与一般产品存在细微不同,经汾酒打假办工作人员鉴定,均不属于注册商标权利人生产,或委托公司生产的商品。鉴于货值金额巨大,执法人员当即启动行刑衔接机制,联系区公安食药环大队以及三桥刑警队介入,进行联合执法。
随后执法人员顺藤摸瓜,发现该店负责人名下另一家酒类专营店,又查获大批同类涉嫌假冒汾酒,以及无标签标识的散装酒,总涉案货值金额初步计算达15万元以上。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区公安食药环大队,所有涉嫌假冒汾酒均当场扣押。(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