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裕 )11月5日至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司司长张志成率专家组一行,赴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开展龙安柚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验收工作。专家组通过集中听取汇报、产区实地核验、资料核实查验、专家质询等环节,最终认定:龙安柚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总体符合验收条件,同意推荐。
自龙安柚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获批筹建以来,广安市、区两级创新工作办法、加大资金投入、提升产区档次,建立健全标准化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强化监管执法,注重宣传推介,切实推动示范区向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创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组织保障有力。成立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将创建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培训技术人员3000人次,拓展龙安柚种植面积达24.5万亩,建成万亩龙安柚现代农业产业基地8个。二是保护制度完善。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的意见》,建立地标产品协同保护联动机制,实行奖励激励制度,推动全市成功申创5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三是“三大体系”健全。制定《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龙安柚生产技术规程》,实行“自检与监检相结合”监管模式和省、市、县三级年度专项质量监督抽查机制,建立健全标准化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收集应用标准达22个。
专家组认为,广安市、区两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龙安柚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组织保障充分有力,体制机制逐渐完善,执法力度全面加强,产品品质极大提升,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充分发挥了地理标志产品作用,促进了果农增收,助推了乡村振兴。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党组书记赵辉,广安市委副书记、市长曾卿陪同参加检查验收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