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 朱定荣)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和9月1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联合召开的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闽侯县食安办、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教育局共同制定《闽侯县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全县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
行动组明确闽侯县辖区整治重点食品安全问题,聚焦四项重点任务,按照四个实施阶段推进联合整治行动,建立联合行动工作台账,明确各项措施进度安排,并要求各牵头整治小组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报送行动情况。
无证经营“零”容忍,一品一码再落实
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无证经营的整治力度,要求辖区内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一品一码。对于所接收到的相关线索,持续跟进调查,违法行为一经核实,坚决查办。自2019年6月起,共出动执法人员73人次,排查相关经营单位35家,查处相关案件2件,罚款金额6.67万元,责令停产停业2户。
保健食品大整治
全面梳理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县市场监管局加强对辖区内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虚假广告、违规直销、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的检查,开展了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自2019年 6月起,共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排查相关经营单位19家。目前未发现违法行为。
校园食品安全整治
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教育局重点以学校食堂(包括普通高校、中小学、托幼机构)、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配送中心、小饭桌为检查对象。目前,食品安全责任险已实现全覆盖,81所开办学生食堂的公立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实现“明厨亮灶”。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次236人次,检查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135家,对发现存在突出问题或风险隐患的学校食堂,共下发监督指导意见书15份,约谈1家。通过整治,进一步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使学校的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巩固提升了学校食堂卫生,落实了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持证率达到100%,对到期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引导办理延续。
下阶段,将对食堂安全管理不到位、不规范的学校的校长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约谈,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同时,延伸开展民办学校“明厨亮灶”工作,以全面推进全县所有学校实现“明厨亮灶”,全面实行实时食品监控,以确保全体师生食品安全。
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
县市场监管局加强了对辖区内农产品和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清理检查和暗访暗查,对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等重点品类开展了监督抽检,全面排查了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基本情况。自2019年6月起,在蔬菜农药残留专项整治中排查相关经营主体169家,出动执法人员332人次;在禽蛋兽药残留专项整治中排查相关经营主体57家,出动执法人员172人次;在水产品兽药残留专项整治中排查相关经营主体25家,出动执法人员73人次;在生猪屠宰专项整治中排查相关经营主体30家,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
县农业局强化日常监管,加大执法检查力量。9月份,县农业局对辖区内的农产品生产主体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主要对企业的生产记录建立、可追溯体系建设及赋码准出等情况进行检查。此次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生产主体30家次,发放整改通知书5份。同时,开展农(兽)药残留监督抽查,对重点蔬菜、禽蛋等样品进行抽样检测,共抽检蔬菜样品20批次,禽蛋样品6批次,禽肉样品2批次。10月8日,县农业局配合农业农村部完成蔬菜、禽蛋样品监督抽查任务,共抽检蔬菜样品18批次,禽蛋样品7批次,禽肉样品1批次。
新媒体,闽侯食安新助力
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宣传工作,闽侯“乡音”报社,“闽侯县市场监管”“首邑大田园”等微信公众号对本次联合整治行动进行综合宣传,形成强大食品安全整治舆论氛围,成为推进闽侯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新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