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陈迪 记者程伯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实施,为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11月7日,成都市金牛区集中行政约谈了2018年至2019年度中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部分食品生产企业。
约谈会上,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学习了《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并对比新旧条例,学习了更细化的生产经营者的应具备的责任以及补充规定的随机监督检查、异地监督检查等监管手段。该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求,食品生产企业组织内部质控、生产等部门要学习新的条例,对照《成都市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管理(HACCP)体系实施指南(试行)》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区市场监管局还通报了2018至2019年在监督检查、抽检、三方审计工作中暴露出的食品安全隐患情况,对5家前期检查存在问题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集中约谈,要求企业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短板不足,积极查漏补缺,自觉守护食品安全底线。
据了解,下一步,该区将进一步加大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培训力度,通过普法宣教,使每名食品生产从业者崇法守法,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