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小买卖的夫妻俩为了给卤菜提香增味,将罂粟壳放进卤水中,没想到触犯刑法。武汉市东西湖区检察院以刑事附带民事向东西湖区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近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将择日宣判。据悉,这是武汉市东西湖区首例食品安全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自2018年5月起,熊某、刘某夫妻为了给售卖的卤菜提香增味以谋取利益,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罂粟壳粉加入自制的卤水中,将卤制的鸭脖子、鸭爪、鸭翅等卤菜在其经营的两个摊点售卖,且熊某、刘某使用的卤水系"老卤",即将卤水持续反复使用。一年多的时间内,购买其销售卤制品的食用者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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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熊某、刘某夫妻的行为不仅违反了《刑法》,也侵害了社会不特定公众的健康权利益,在其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以熊某、刘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东西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近日,法院一审开庭。庭审现场,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分别依法对被告构成刑事犯罪和侵害社会公共利益予以指控,并就案件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和庭审辩论。被告人熊某、刘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法院将择期宣判。(张理晶 陈仕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