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本报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员 龙小东 何晓波) 为规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保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云南省保山市在全市范围内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及各乡镇农贸市场超市进行了拉网式检查。
一是检查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行为。重点检查销售者是否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二年。二是检查市场农产品主体准入关。与农产品市场各经营户签订农产品食品安全责任状,明确了目标任务和管理员的相关责任,强化落实,扎实推进监管工作。三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要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认真梳理,摸清本辖区涉及销售食用农产品的集中交易市场及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超市、门店等基本情况,建立并完善监管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四是抓住重点,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把农产品投入品使用安全作为预防农产品安全事故发生的重中之重,以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为主要手段,以农产品投入品监管工作为重点,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执法,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治理。
整治食品安全联合行动期间,全市共检查禽蛋生产经营主体24家,未发现违规经营情况;检查兽药经营主体182家,发现违规经营情况7起并立案查处,罚没金额0.7362万元;检查饲料生产、经营主体197家,查处违法经营案件1起,罚没金额1.07万元;检查生猪定点屠宰企业54家,查处问题情况35起,罚没金额7.42375万元,责令整改51起,整改未达标吊销证照33家。开展禽蛋生产经营培训指导4场次,培训相关人员30人次;开展兽药经营培训6场次,培训人员169人次;开展饲料行业培训指导5场次,培训人员102人次;开展生猪屠宰培训8场次,培训相关人员36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