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郝秀琴 李雨桥)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秉持包容审慎监管的原则,鼓励企业重塑信用,启动信用修复机制,对已经履行部分法定义务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进行信用修复。
符合实施信用修复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指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前已经补报并公示年度报告的,或是因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前已经办理住所变更登记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重新取得联系的。上述企业可以采取信用修复机制修复信用,但必须经企业主动申请信用修复方可移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不申请信用修复的,将不予移出。
本次信用修复工作严格按照修复流程实施。企业申请移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须向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申请书》;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因通过登记住所无法联系的企业提交新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在新的经营场所办公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和其他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准格尔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符合适用范围且资料齐全的企业,填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核查审批表》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连同《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承诺书》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的启动,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减少对企业发展的阻碍,优化营商环境,帮助失信企业重塑信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