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定荣)近日,福建省消委会发布第三季度福建省各级消委会受理投诉情况统计,今年第三季度共受理消费者投诉6323件,解决5848件,解决率92.49%。为消费者挽回损失862.17万元,其中属欺诈行为得到加倍赔偿的23件,得到加倍赔偿额2.36万元,接待来访、接受咨询31179人次。
报告称,食品类投诉仍然是热点,而且投诉量突增。按商品和服务类分析,今年第三季度全省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商品类投诉3206件,占投诉总量50.70%。从商品类投诉来看,日用商品类、食品类、交通工具类、家用电子电器类和房屋及建材类的投诉量居前五。今年第三季度,食品类投诉共622件,占总投诉量的9.84%、占商品类投诉的19.40%,与2018年同期相比,投诉量上升了227.37%,居商品类投诉第二位。
报告分析了食品类投诉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几个方面:一是食品腐败变质过期,发酸发臭,有颗粒沉淀等现象;二是在外卖平台购买的食品有发现饮料发霉变质以及用餐时发现食物不卫生有虫等现象;三是进口食品没有中文标签;四是网络平台购买的食品查不到生产许可证编号,进口食品无中文标识以及有些食品无生产日期及生产许可证编号等。
同时,福建省消委会对广大消费者选购食品时应当注意的内容做了提示:一是要到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超市、市场购买食品;网购食品时,应查看商家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选择信誉度高的网上商家购买。二是选购食品时要查看食品外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印刷是否清晰、规范。三是注意查看外包装上标明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直接入口的食品包装容器有无卫生隔离防护措施,销售人员是否按规定统一佩戴口罩、手套和帽子等必要的防护器具。四是选购临期商品应留意外包装有无涂改生产日期的情况,并确保在质保期内食用完毕。五是选购进口食品要看进口食品外包装有无中文标签,是否有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六是购买食品后,要注意索取和保留好购物收据或发票等购物凭证,以利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