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记者 王正心 连待待) 日前,余杭塘栖的陈女士为塘栖市场监管所送来了一面印有“公平公正,有效化解消费纠纷”的锦旗,对塘栖所帮助其妥善解决保健床垫消费纠纷表示感谢。
今年9月下旬,某销售保健床垫、被子、枕头等商品的商家对一位家住塘栖的老人进行推销,诱导其购物消费。老人的监护人得知此事之后立刻进行了消费投诉举报,原因是这位老人患有精神残疾,此次购买保健床垫的行为未经过其监护人的认可。《民法通则》第十三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塘栖市场监管所经现场调查发现情况属实,这位老人确实是一位持有“精神残疾证”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执法人员当即约谈商家,要求商家采取退费处理。9月底,老人拿回了消费款49000多元,该起保健床垫消费纠纷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