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记者 朱定荣) 食用农产品质量入市把关一直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个难题和薄弱点。为攻克这一难题,探索长效机制,泉州市市场监管局推动该市出台《泉州市流通领域食用农产品入市质量安全检测方案(试行)》,选定中心市区5家食用农产品源头性批发市场和12家农贸市场作为试点,推行入市检测制度,严把入市质量关口。
派驻食品安全检测监督员
担当市场食品安全“守门员”
该市改造提升检测室,改造后检测室的检测项目涵盖农药残留、非法添加、违禁兽药残留等三大类15种,并规定了批发市场50~100批次,农贸市场15~30批次的每日检测批次,确保检测真实有效。通过公开招聘,择优录取17名食品安全检测监督员,分别派驻17个试点市场实行驻场监督,实行凌晨和上午在市场上班、下午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跟班学习的工作模式。按“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建立检测计划随机生成机制,合理制定每周每月检测计划,实行区域市场差异化抽检,突出检测重点,检测监督员上岗以来共监督参与检测40.5万批次。
建立不合格食品销毁机制
当市场不合格食品“清道夫”
督促市场业主与市场经营者签订食品安全协议,双方约定以快速检测结果作为入市食品的验货标准,快速检测不合格的,进行统一销毁;经快速检测不合格的,由食品安全检测监督员监督市场开办者、市场经营者按约定实行统一销毁,销毁时实行记录台账、流程录像或拍照;入市检测制度实施以来,共检出不合格55批次,销毁不合格食品1709.85公斤。对一个月内市场快速检测3次以上不合格的或风险评价监测连续两季度抽检不合格的农产品品类,由市场监管部门发布不合格产品产地信息警示,一个月内被市场快速检测2次以上不合格的或风险评价监测连续两季度抽检不合格的市场经营者,由检测监督员督促市场开办者发布不合格经营者警示,监管部门将其列为监督检查重点,当月检测合格率低于95%的市场,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市场开办者开展警示约谈。
实行年度分级奖补政策
树立市场检测制度“红旗手”。
每年奖补资金(227万)由该市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对试点市场检测费用实行三个档次的年度奖补。一是基础奖补,经年度考核考评合格的,每个市场先拨给80%的年度预算奖补资金作为年度检测经费的奖补。二是绩效奖励,余下的20%奖补资金根据年度考核考评结果等次,对其实行分类奖补。三是优秀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