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仇文明 本报记者李黎)兴化市,一个闻名遐迩的鱼米之乡,粮食总产量连续12年位居全国县级市榜首,淡水产品总产量连续28年稳居江苏第一。依托丰富的农产品资源,食品生产企业数量位列江苏省各县级市首位,初步形成以“脱水果蔬、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稻米加工”为代表的三大产业集群。近年来,兴化市以“维护广大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紧紧围绕“保障食品安全”这一中心任务,贯彻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要求,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扎实开展“江苏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食品安全总体形势稳定向好。
加强农贸市场快检工作
检查餐饮单位后厨
统筹谋划,在“组织体系”上日臻完善
一是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兴化市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做到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认真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在全省率先出台县级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会议,听取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实地督查指导食品安全工作。策应机构改革和食品安全工作新要求,及时调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健全完善各项工作规则,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加快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工作格局,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领导责任体系。
二是织密行业属地管理网络。每年,市政府与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夯实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管理责任。深化“食品安全+网格化”创新治理,在全市设立52个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区,分区域设立13个基层监管分局,在各乡镇(街道)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办公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在市公安局设立食药环侦大队,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推动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全覆盖。
三是强化考核完善经费保障。严格食品安全督查考核,制定《兴化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奖励办法》,加强对重点行业、乡镇街道的督促检查,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的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集中整治、抽样检测、质量监督”工作,将行政村(居委会)协管员工作经费统一纳入市财政预算,2017年以来,已累计投入1167.4万元。
源头预防,在“重拳严打”上精准发力
一是预防为先,把好食品安全“源头关”。强化源头管控,实施“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和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升级”行动,大力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绿色综合植保、专业化统防统治等绿色生产技术,实现生产全程标准化和全域绿色化。实施生猪屠宰标准化建设,推进牛羊家禽集中屠宰管理,加强粮食收购贮运环节的安全监测与监管。同时,严格规范管理,出台《兴化市食品小作坊实施登记产品目录(第一批)》《兴化市食品摊贩备案办法(试行)》《兴化市农家宴备案管理操作指南》等系列文件,从严规范“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农村家宴”等活动。两年来,累计核发食品小作坊登记证256家,备案小餐饮339家、食品摊贩140家、农村家宴厨师1018名。在餐饮提升工程建设方面,创建省级餐饮示范店38家,“明厨亮灶”630家,学校食堂视频化管理实现全覆盖。推进农贸市场快检室标准化建设、常态化运行、制度化管理,加强电子追溯体系建设,实现乳制品、白酒、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电子追溯全覆盖,食用植物油、肉制品生产企业追溯率分别达78%、60%以上。
二是打击为要,狠抓食品安全“执法关”。坚持“四个最严”,强化联动执法、突击检查、两法衔接。严厉打击“瘦肉精、孔雀石绿”等违禁药物添加行为,加大对“乳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蜂蜜产品、肉制品、水产品、食盐”等重点产品的监管力度,着力解决“一非两超”、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创建以来,全市共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100余次,检查生产流通企业、餐饮服务单位近2万家(次),责令整改600余家,立案530件,实施行政处罚498.02万元,办理食品安全刑事案件57起。
三是品质为基,紧盯食品安全“检验关”。投资1.3亿元,在泰州市率先建成食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持续加强检测设备和扩项建设,检测能力覆盖“粮食及制品、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等8类428项参数。在全市分区域设立44个食品快检室,认真组织实施年度食品抽检工作,实现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的抽检全覆盖。同时,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建强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常态化开展人才锻炼和各类实践教育,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为中心,实现“巡查、速测、信息发布”等监管工作数据化、信息化、智能化。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发布,建立健全抽检信息通报共享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切实做到依法快速核查处置,及时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强化管控,在“主体责任”上抓严抓实
一是督促企业履行“主体之责”。深入开展“落实食品生产经营性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从严规范“许可证”审核发放,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责任制,进一步明确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第一责任”、安全主管人员的“直接责任”、具体操作人员的“岗位责任”。注重食品安全生产条件保障,突出抓好“场地环境、设施设备、卫生条件、流程布局”等硬件建设,认真落实“责任追究、自查自改、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索票、记录台账”等规章制度。圆满完成去年5月上海合作组织青岛峰会的调味品供应保障工作。
二是助力员工提升“能力之基”。督促企业制定员工年度培训计划,组织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开展多层次、分领域的食品安全专题培训,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操作工人”每人每年参加集中培训不少于40小时。在各乡镇(街道)开展农家宴等各类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和安全意识,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突出信用认证“分级管理”。大力推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建成80万亩的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5万亩的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鼓励创建“三品一标”,累计申报农业“三品”118个,占比达68%;推进地理标志产品建设,全市拥有兴化大米、兴化香葱、兴化大闸蟹等7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强化诚信建设,实行量化分级评定管理,评定餐饮服务单位A级624家、B级1924家、C级227家,保健食品经营单位A级25家、B级445家,持证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率实现100%。
造浓氛围,在“社会共治”上再添合力
一方面,“线上+线下”共同发力,拓宽宣传广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组织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五进”等活动,通过“兴化政府网”“兴化新闻”等网络平台宣传“食品安全知识、监管法律法规、维权投诉电话、宣传海报标语”等内容,营造人人关注、人人参与的食品安全共治氛围。积极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新闻媒体、企业内部、行业协会的监督作用,推动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治理。
另一方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推进共治深度。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作用,回应社会关切,两年以来累计受理食品投诉举报800多件,办结率100%,获得群众和社会各界高度好评。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事故、舆情事件,做到“第一时间快速反应,第一时间有效处置,第一时间依规报告,第一时间消除影响”。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响应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