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银川机场出入境旅检现场,银川海关查获入境旅客违规携带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石珊瑚,共 1 株,重 390 克。
当日早 5 时许,海关关员在对迪拜至银川的航班进行监管时,发现旅客行李物品的 X 光机图像疑似国家濒危物种,经过开箱查验,确认其为石珊瑚。
旅客称其在迪拜海滩游玩时发现一块纹路色泽漂亮的“石头”,想带回家给孩子玩耍,在旅检关员对“石头”验明正身后,旅客当即放弃。“如果知道是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一定不会带其入境,以后在国外不敢随便捡东西带入国内了。”该旅客称。
据了解,石珊瑚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CITES) 附录Ⅱ中限制进境的濒危物种。根据法律规定,携带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进境,必须持有国家濒危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并主动向海关申报。因此,游客出境游玩务必注意哪些物品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