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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市场监管局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醒

2019-09-30 11:01 来源:北方晨报 编辑:李玥
  

随着国庆佳节临近,食品消费进入高峰期。鞍山市市场监管局结合节日消费特点,发布国庆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为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购买食品的注意事项 

正规渠道购买。建议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留存购物凭证。购买预包装食品应注意查看食品外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包装上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是否清楚、齐全,是否在保质期限内。购买散装食品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或隔离罩上是否有食品的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标识。不要购买颜色或味道异常、超过保质期或无保质期、来源不明的食品。

做到科学储存。购买食品后按照包装标签标示的方法贮存,选择温度、湿度等适宜的贮存环境,贮存时限不能超过产品保质期。对于开封后未吃完的食品要按照产品包装上标示的保存方法保存。同时不宜与其他食品、杂物存放在一起,避免交叉污染。

外出就餐的注意事项

外出就餐时,选择持有有效证照、餐饮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服务单位就餐。就餐前要注意检查食物感官性状是否异常、是否新鲜,就餐后索取发票等凭证。

网络订餐时,选择网上公示有效证照、餐饮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距离近的餐饮服务单位订餐,在接收外卖时,要先看包装是否干净、完整,有无破损,确保包装内的食品无受到外界污染的可能。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品种、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收到食品后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鞍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食品消费要选择正规的饭店、商店、超市,并留存相关票据。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时,请及时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15。(李福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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