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 (记者:黄小桂)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统一部署,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印发《转发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19〕963号),决定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行动目的在于及时制止和纠正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此次行动重点关注医药、建筑、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公章刻制等5个领域中涉及排斥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市场竞争、阻碍商品自由流通、违规设置目录库、设置歧视性准入条件、指定商品或相关服务、对外地商品和服务实行歧视性待遇、强制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不依法发布信息、实施差别待遇、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干预招标(采购)方自主选择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过高收费、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行为。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渠道、方式搜集和梳理违法行为线索,及时上报相关情况。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适时组织专题研究,集中时间、统一开展专项执法整治。目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举报线索重点查办药品集中招采平台、印章印制、生猪屠宰、保安服务、环境监测系统等领域涉及的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价格形成、指定交易、限制准入等行为。
希望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提供线索,进一步清理影响我省市场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共同营造法治化的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