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泽 华成明)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统一部署,云南省市场监管局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行动旨在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推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重点任务包括:制止医药领域滥用行政权力行为。重点查处违法为各级医疗机构指定药品、医疗器械、耗材配送企业的行为,纠正在医药采购中实施地方保护、排斥外地经营者参与本地市场竞争、阻碍药品自由流通等行为;查处建筑领域滥用行政权力做法。重点查处限定居民住宅小区和写字楼供电、供气、通信等配套设施由指定的施工企业安装建设的做法,查处建筑领域违规设置目录库、设置歧视性准入条件等行为;规范交通领域滥用行政权力行为。重点查处道路运输领域指定车载设备、监控平台和相关服务,对外地商品和服务实行歧视性待遇,强制经营者从事垄断行为等问题;纠正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滥用行政权力现象。重点查处不依法发布信息、对不同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设置不合理限制和壁垒、违规设置项目库与名录库、干预招标(采购)方自主选择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等问题;整治公章刻制领域滥用行政权力情况。重点查处指定公章刻制企业、强制购买公章设备和章材等现象,纠正垄断经营、强制换章、过高收费、搭售和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做法。同时,对于与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密切相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较为典型和多发的其他领域,也将进行重点查处。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如果发现行政垄断行为请及时向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投诉反映,切实制止和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大力消除影响公平竞争的各种制度束缚,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