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泽 华成明)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按照云南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领导小组、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委印发的《云南省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教组〔2019〕26 号)要求,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 公安部 教育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国市监明电〔2019〕5 号)部署,9月中旬至11月底,由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牵头,会同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等 15 个部门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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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联合行动目的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保健食品虚假宣传、校园食品安全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群众关切开展,严厉打击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办食品违法案件,曝光典型案例,抓好整改落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夯实食品 安全监管工作基础,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此次联合行动建立了协调联动机制,为加强对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确保联合行动有力有序,建立了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领导工作组。联合行动工作组下设了综合协调组、新闻宣传组、案件查办组、保健食品整治组、校园食品安全整治组、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组等专项组。各组明确了组长、副组长单位,分别由省政府食品安全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农业农村厅担任,成员由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昆明海关、省广播电视局组成。并制定了《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专项整治方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督导检查方案》《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宣传工作方案》等。
此次联合行动将重点整治四个方面的食品安全问题: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严肃查处保健食品虚假宣传和违规销售问题;解决学校及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重点解决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药、兽药添加禁用成分问题。
此次联合行动实施步骤和时间进度安排为:9月中旬至10 月中旬前,全面排查阶段。全面梳理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聚焦 4 项重点任务,深挖一批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11 月中旬前,集中整治阶段。针对排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大整改和查处力度,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坚决查办农产品及食品生产经营违法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期间,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相关工作措施落实情况,督促各地区加大问题排查、案件查办工作力度,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总结好做法,挖掘好经验,集中宣传报道一批整治工作采取的措施,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11 月底前,总结评估。梳理专项整治期间解决的突出问题,建立的制度机制,取得的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