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永恒 记者黄官国)日前,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联合会召开上海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座谈会。会议由市食安联顾振华会长主持,会议邀请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张仁伟调研员、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丁艳雯处长出席。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嘉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部门负责人,上海市保险同业公会、上海太平洋保险分公司、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天祥质量服务技术有限公司、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上海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是《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确定的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举措,推出了高风险食品的准强制保险的先河。上海市从2012年起全面推进农村家庭自办酒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对分担食品安全风险、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引入第三方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树立消费信心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贯彻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和中国银保监委上海监管局联合印发《上海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办法(试行)》要求,进一步推进本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该市拟在浦东新区和嘉定区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市食安联牵头组织召开本次会议。
顾振华介绍了《上海市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推广(试点)工作方案》要点,简要介绍工作方案起草背景,试点内容与要求,并就方案内容征求有关监管部门、行业协会、保险公司以及第三方评定机构意见。
浦东新区市场监管局、嘉定区市场监管局、保险公司分享了各自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的经验并对试点工作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管局已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纳入2019年年度考核指标,明确了工作要求。会议提出,本次试点工作从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
会议认为,应提高食责险的公众认知度;丰富保险品种,创新理赔方式,降低赔付要求;健全多方合作机制,提高企业参保率;引入第三方专业队伍,开展投保企业的食品安全风险排查与控制;保险公司应加强产品的针对性,对不同行业类型的食品企业推出具有个性化服务的险种并附赠各类优惠服务。
会议认为,应制订相关团体标准,以规范理赔标准及其流程,风险防控措施及其工作流程;起草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投保人、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明确费率计算、最低赔偿限额和费率浮动机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专项经费,从保险费中列出,用于防灾防损以及风险防控。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对试点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会后将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成立试点工作小组,并按照方案要求推进试点工作,力争取得成效,为全面铺开食品安全责任险提供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