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邓梦 记者程伯全)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攀枝花市召开了《消费品召回管理规定(送审稿)》立法论证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司长刘红亮、质量发展局副局长王赟松出席会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质量发展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相关负责同志以及北京、上海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深圳市、青岛市、宁波市市场监管局熟悉产品召回相关法律规定的专家共3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
刘红亮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围绕由于设计、制造、警示等原因导致的在同一批次、型号或者类别的消费品中普遍存在的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中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要求情形,或其他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不合理危险的消费品监督、调查、认定、处置等环节,从“规范消费品召回流程”、“完善召回监管体系”、“加强召回管理技术支撑”等内容,从立法必要性、科学性、可行性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与会代表结合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对该规定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消费品质量问题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涉及的点多、线长、面广,消费品召回程序复杂繁琐。此次立法论证会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是我国消费品监管的又一次重大制度设计和创新,是践行“监管为民,执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为加快推进消费品召回立法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