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韦日红 谭小波 记者洪泉)为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的经营行为,落实好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市场食品安全风险,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北区市场监管局召集辖区内的28家农贸市场的开办方(管理方)进行集体约谈。
约谈会通报了钦北区农贸市场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组织学习了《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识,明确了市场开办方(管理方)作为市场经营管理第一责任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要求市场开办单位要按照“谁投资、谁监管,谁收费、谁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场内经营户进行建档管理,督促经营户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做好食品溯源等相关工作;市场开办方、场地租赁者不得向非法经营者提供经营场所,发现无证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应及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市场开办方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履行责任义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积极进行整改,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确保老百姓“菜篮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