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杨振铎) 近日,甘肃省宕昌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案件线索,查处了一起宕昌县美惠名烟名酒商行涉嫌销售假冒贵州茅台酒案件。
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在该店库房现场查出标示贵州茅台酒28箱,规格为500 ML/6瓶/箱,标示贵州茅台酒拆零酒11瓶,共计179瓶。当事人自述上述标示贵州茅台酒,购进价格为每瓶1498元,销售价格为每瓶1800元,现场查出的标示贵州茅台酒货值为322200元;该店从2018年12月至今,共购进标示贵州茅台酒80箱,截至今年6月10日共售出标示贵州茅台酒52箱,销售收入561600元,总案值总计883800元。当事人未能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供货方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进货票据。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179瓶标示贵州茅台酒进行了扣押。经鉴定为假酒。该局已将该案移送宕昌县公安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