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赵永恒 记者黄官国) 9月3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上海三中院,管辖发生在本市的重大涉及食品安全民事案件)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该院涉及食品安全案件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同时指出第三方网购平台食品销售问题突出及落实监管责任、履行监管义务方面存在不足。
白皮书指出,近年来,网购食品安全问题及纠纷多发,案件占全部涉及食品安全民事案件数的64.4%。涉案食品种类繁多,包括酒、奶粉、牛肉等,还有人参、灵芝等保健食品。其中,五成以上案件涉及进口食品,通过网络购买进口食品消费需求日益增加,以代购等名义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食品现象较为普遍。
上海三中院副院长璩富荣表示,通过目前的数据分析,发生在网购渠道的涉及食品安全案件数量大于实体交易领域,并且出现实际经营主体与入网登记证照主体不一致、已被认定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仍然公开销售等现象,反映出第三方网购平台在食品销售领域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也反映出第三方网购平台在落实监管责任、履行监管义务方面存在不足。
白皮书指出,涉及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主要有: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重新加工并销售、销售来自疫区的食品、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超许可范围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品原料、以代购名义大量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的进口食品、食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同时,白皮书针对食品生产经营领域和监管领域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建议进一步完善综合监管体系、提升智慧监管水平、加强执法办案机关的监督配合、加强食品安全网络监管、做好食品安全宣传等。
璩富荣表示,上海三中院将继续严格贯彻食品安全战略,充分发挥涉及食品安全案件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妥善处理涉及食品安全纠纷,加大对食品安全的保护力度,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