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赵泽 华成明)为切实抓好时令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保障中秋期间全市生产销售月饼质量安全,强化中秋月饼生产销售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云南省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8月下发了《关于开展2019年中秋月饼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抽检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中秋月饼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含馅料生产企业)的专项监督抽检工作。
截止2019年8月22日全市共完成中秋月饼(含馅料)监督抽检206批次,其中针对72家生产企业,共抽样143批次;对大型批发市场批发企业和大型商超12家企业抽样38批次;21家餐饮企业抽样25批次。
按照《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方案》重点对安赛蜜、甜蜜素、丙酸及其钠盐、菌落总数、大肠杆菌、酸价、霉菌计数、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过氧化值、苯甲酸钠及钠盐、脱氢乙酸、山梨酸及其钠盐和铝的残留量等项目进行检验。经检验,203批次产品检验结果合格,3批次产品检验结果不合格,其中1批次为酸价不合格,1批次为菌落总数不合格,1批次为铝的残留量不合格,合格率为98.54%。
目前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的月饼进行了暂扣和召回,并对相关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同时,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贮存和食用月饼时,应该注意以下几方面:
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或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散装月饼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注意月饼是由小麦粉等谷物粉或植物粉、油、糖(或不加糖)等原料制成饼皮,多重成分制成馅料加工而成。月饼种类繁多,饼皮制作和馅料的配料品种不尽相同。配料中若含有可能导致过敏的食品及其制品(如含麸质谷物及其制品、花生及其制品)等,厂家可以(不是必须)在配料表中使用易辨识的名称,或在配料表邻近位置加以提示。易敏人群在挑选或食用月饼时需仔细阅读配料表及邻近位置是否有相关提示。
消费者应当根据月饼营养成分表的营养素参考值和自己的身体状况选择食用。月饼中的能量、脂肪和碳水化合物较高,不易过量食用,否则容易引起肠胃不适,特别是老人、儿童、肠胃功能弱者。
一定要注意月饼食品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并且注意月饼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严格按照月饼贮存条件保存月饼,并且不食用超过保质期的月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