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子祎 陈迪 记者程伯全 )近日,四川省阆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其所购买的“保宁”醋产品上标注的生产日期异样,涉嫌造假。
接到举报后,阆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对被举报超市进行检查。经初步调查,该超市销售的“保宁”醋产品系由阆中市某商贸公司提供。由于食醋产品临近保质期,此商贸公司故意用专用设备——“印码钢板”将原生产日期“2018年1月7日”涂改为新生产日期“2018年11月24日”“2019年2月26日”,企图蒙混过关供给超市销售。经查证四川保宁醋有限公司的生产记录,该公司当日并未生产过此批次产品,其打码字符样式、标注位置也与保宁醋出厂时原貌不符。
该商贸公司虚假标注生产日期的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执法人员依法对涉案产品(“保宁”牌桑葚醋4盒、“保宁”牌姜蒜醋1壶)和打码工具进行了扣押,并予以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