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网讯(邓梦 记者程伯全)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出台的食品安全相关文件,构建科学高效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广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印发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以下简称《工作规则》)。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工作规则》对广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成员单位及其职能调整进行了规定。《工作规则》要求各成员单位明确一个内设科室作为联络科室,并指定该科室负责人作为联络员,负责本单位与广元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及其它成员单位的联络协调和单位内部食品安全工作统筹协调工作。
《工作规则》明确,广元市食安委、市食安办、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管执法局等24个成员单位的食品安全主要职责。同时,《工作规则》还明确了八项食安委工作制度,包括:《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报告制度》、《通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督查督办制度》、《联合执法制度》和《信息共享及协作制度》。